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
应急消评[2019]25号
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缓收认证业务费用的通知
各获证企业:
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措施,缓解企业年底前资金紧张状况,进一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,我中心经研究决定,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,对已完成全部认证流程颁发认证证书的企业,缓收认证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认证费用。
专此通知
2019年9月23日